年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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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一
我區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各種自然災害不同程度地交替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損失,個別災害還嚴重威脅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性災害,救災形勢較為嚴峻。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我區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災害救災工作,同時災害救災應急小組下設四個成員小組,實行責任制,落實責任人。
1、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成員小組:
(二)建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指揮系統
應急指揮系統由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和成員小組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出現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及時將災情上報市、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并指導救災工作,及時對災民進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按市政府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災民的救助工作。
2、根據災害的實際情況,安排各成員小組的工作任務。
3、及時掌握汛期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區有關部門。
4、負責聯絡和協調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搶險救災機構,協調各成員小組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5、發生災害后,救災應急小組要第一時間親赴現場,參與指揮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各成員小組的工作職責:
1、災情核查統計組:災害發生后,小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收集、核查、評估災情,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指導鄉鎮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恢復重建工作。
2、物資保障供應組:負責市、區救災物資的組織調撥和供應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等后勤工作。
3、災民轉移安置處理組:負責勘察和設立緊急避難所、救災物資供應點,指導鄉鎮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后的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的情況進行登記,及時上報災民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困難,協調處理遇難人員的善后事宜。
4、辦公室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對于鄉鎮報災及時做好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局,隨時向領導匯報災害統計、處理情況。
1、值班工作
嚴格按照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災害的發生,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將汛期值班電話進行公布,以便于突發性災害發生后信息暢通。
2、報災工作
各鄉鎮要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和報災制度,報災時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內容和條規進行報災,堅持有災必報,每周一報,無災零報告,防止漏報,杜絕謊報、錯報。
1、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后,由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及其成員小組開展工作,并報請市、區有關部門,及時與區氣象、國土、交通、救災等部門聯系,加強彼此協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災工作。
2、組織災區群眾宣傳學習抗災救災知識,引導群眾積極開展災害自救,不斷提高群眾防災救災的意識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二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組長:xxx(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xxx(負責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家屬區物業)
xxx(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xxx(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xxx(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xxx(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xxx(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三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后,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系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墻、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的發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是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及時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a、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教育辦領導匯報,聯系“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b、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并就地取材展開營救尚未脫險的師生。
c、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量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四
成立學校防汛搶險工作應急處置指揮工作組,下設求援救護組、善后處置組和平安事故調查協商處置組。學校一旦發生平安事故,任何個人都必需服從指揮調動,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和時組織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救援搶險工作。
平安事故處置和救災重點任務是:
1、最大限度搶救傷員,確保師生員工生命平安;
2、維護重點設施平安,如供電、供氣、供水;
3、積極搶救加家和人民群眾財富,盡量減少損失;
4、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學校一旦發生洪災,本學校任何個人要依照《防洪法》第六條和第三十八條規定,依法服從學校防汛領導小組的調動,積極參與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依照“教育局抗洪搶險救災預案”制定本預案。
1、學校的基本情況:
我校目前有教學班xx個,在職教職工xx人,學生xxx人,校舍和房產六處,就目前現狀而言,我校排水能力雖然較好,但防汛任務仍較重,如遇特大暴雨,也怕形成嚴重的洪澇局面,因此,教學樓頂樓搭建房以和排水系統,仍是抗洪搶險的重點。
2、抗洪救災的指導思想: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政府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學校內一旦發生洪澇災害,任何個人都必需服從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指揮調動,做到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和時組織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抗洪搶險的重點任務是:確保學生人身平安,確珍重點設施平安,確保學校財富不受損失,一般物資盡可能少受損失。
3、機構設置和職責:
全校的抗洪救災工作在學校支部行政的領導下,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xx任副組長,xxxx和各年級班主任等同志任領導小組成員,設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xx兼任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4、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主持學校的防汛工作,洪災發生時發布搶險命令指揮抗洪搶險工作。
(2)副組長協商組長工作,具體負責學校的抗洪搶險救災。
(3)xxx負責搶險隊工作。如遇重大災情時,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組織搶險隊人員參與搶險工作。
(4)xx等同志負責救護隊工作。如遇重大災情時,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組織救護隊人員參與救護工作。
5、防汛辦公室職責:
掌握學校防汛情況,負責布置日常防汛值班工作,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掌握雨情、水情、險情、災情,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并協調搶險救災工作。做好本校的防汛工作,災情搶險救災。
6、通訊聯絡:
學校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晝夜值班電話:xxxxxx小組辦公室,要隨時堅持通訊疏通。
7、發生所有災情的搶險措施:
(1)立即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值班人員迅速報告帶班領導和區防汛指揮辦公室。
(2)組織危險地段學生和物資轉移,最大限度地減洪災損失。
(3)學校防洪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學校的搶險隊和救護隊進行搶險救災。
(4)妥善布置受災師生員工的生活,確保社會穩定。
(5)災害結束后,立即統計損失情況,向xx區教育局上報。
(6)籌措經費,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
8、獎勵和處分:
學校將對在防汛工作中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與抗洪搶險,成果顯著,表示突出的年級組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人為原因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富造成嚴重損失的,將依照《防洪法》有關條款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五
為保證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在施工中發生自然災害時,能及時有效地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災害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的各種損失,在突發自然災害如:大風、暴雨、狂雪等時做出應急準備、應急分工、職責與響應、報告與記錄等。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設備”為原則,結合《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內容和有關實施細則制定。
本組織機構適用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的應急與響應的組織處理工作。
結合本地自然氣候的特點,自然災害主要分為:地震、暴風(沙塵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當地政府、以及華能陜西公司及工程安委會領導下統一指揮下進行,各參建單位及各部門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指示、命令和指揮,積極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抗擊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3.1.2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的主要職責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災害的預防規劃和救災工作計劃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抗災組織機構;
3.1.2.4廣泛開展抗災工作的宣傳和抗災知識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
3.1.2.6指揮抗災搶險及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3.1.2.7組織制定抗災應急工作計劃及措施審核批準抗災應急救援預案;
3.1.2.9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加強抗災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3.1.2.10發布抗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命令;
3.1.2.11負責本現場抗災的組織協調和搶險力量的調集及搶險指揮和正確處置:
3.1.2.12通報抗災搶險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3.1.2.13負責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搶險救援有關情況;
3.1.2.14當搶險救援過程中人力或資源不足時,應向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警,向公安武警部隊、消防支隊、武裝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組成搶險專業救護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3.1.3.1抗災搶險專業救護隊(隊長、隊員)職責
3、自然災害來臨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緊急調集隊員趕赴抗災現場,投入救援物資,接受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排除險情、救助傷害人員、隔離封堵、保護財產、搶修設備、搶修通訊等搶險救災工作。
3.1.3.2物資供應部職責
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迅速將搶險救災相適應的應急儲備物資輸送到洪澇災害事故現場,在洪澇災害事故發生后負責及時提供設備的搶修物資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儲備救援物資,保證機組和其他設備、設施搶修所須物資的及時供應。保障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供給。
3.1.3.3工程管理部職責
1、對在建(構)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檢測
1)根據設計院意見及抗災組織技術的要求,應對現場所有建(構)筑物檢查復審,對建(構)筑物進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鑒定,對檢查鑒定不符合的建(構)筑物要求的,必須給予加固。
2)對現場重大危險源(主廠房、供水系統、燃油罐及輸油系統、氫站及輸氫系統、加油站、特種設備、酸堿罐和化學藥品庫)等重點檢測,對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須及時給予加固和整改。
3)應加強對電氣設備和輸電線路防災強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損壞的檢測保護,檢查主要電氣配電室、升壓站等房屋防災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2、結合本施工現場施工用電結構和防災要求,督促各參建單位要制定保電措施和供電措施。
3、防震防汛設施的檢測
2)現場主要建(構)筑物屋頂、窗、門、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設計要求;
3)避雷設施是否按規定檢驗合格;
4)地下設施、電纜孔洞、電纜豎井、電纜溝、管道溝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設施是否完好無損,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質量部職責
依據當地政府的天氣預報,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災前主要建(構)筑物和設備系統的防汛能力檢測檢查,結合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儲備防護狀況等,綜合預測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的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3.1.3.5綜合管理部職責
自然災害前應有效組織各種車輛進行抗擊災害的應急救援的日常演練,合理組織、編制求援車輛的儲備及駕駛人員的分工;發生自然災害時合理安排運輸車輛能夠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受災部位進行人員轉移和搶修道路,確保救災物資的及時輸送和救護傷害人員的及時轉運,積極配合物資供應和醫療救護組開展救護工作。
通過公司各種傳播媒體,廣泛開展等多種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澇事故災害、自然災害、防災減災、災害救護、災害避險、災害逃生、災害自救、災害認識、災后生存、災后重建等各種災害宣傳教育,積極配合廠部搞好抗洪防汛應急宣傳,增強職工的防災意識,提高職工發生災情時進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員工搶險救災應變能力。洪澇災情發生時,采取各種有效宣傳工具通告指揮部公告災民互救及抗災中應注意的事項;及時平息各種謠傳。
3.1.3.6保衛部門職責
加強對各參建單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積極開展災情日常的應急演練工作,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對自然災害事故現場有效進行隔離、疏散、交通指揮、現場警戒、重要物資、設施的管護工作,保護全現場和員工財產,維護全現場施工秩序。
3.1.3.7應急搶救救援物資儲備
2)醫療救護、各單位及擴建處后勤組負責儲備:警戒繩、臨時圍欄、禁止通行標志、警戒區域標、揚聲器、呼吸保護器、救護擔架、培訓急救員、輸氧設備、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藥品等。
3)物資部門負責的物資儲備:雨衣、雨鞋、防雨布、鐵鍬、洋鎬、纖維帶、沙子、潛水泵、膠皮管、電纜、鐵絲、臨時帳篷、水桶等。
3.1.4應急報告
3.1.4.1當現場任何一名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及員工發現自然災害險情或接到上級通報后,都應首先立即向應急救援值班辦公室報警。并簡單扼要簡述災害事故地點、原因及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設備或廠房損壞程度。
3.1.4.2應急救援值班辦公室及時向救援指揮部領導匯報,通知各參建單位組織所轄部門緊急啟動本預案,各單位人員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門人員各就各位,奔赴災害現場。
3.1.4.3各各參建單位再災害現場救災時,應及時采取必要的防止災害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針對災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的情況下,必要時采取可行的擰停不損一切措施,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3.1.5應急通信
通信聯系電話按上級抗災主管部門下發的通信電話號碼和本工程下發的最新電話號碼簿執行。在災害發生后,通信應急小組全力確保調度電話暢通,確保抗災值班電話(全國直撥)的暢通。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在自然災害發生期間和終止后,及時分析和預測災害發展可能帶來的后果,預先采取有針對性地措施進行防范。
3.2.2各部門、各參建單位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要顧全大局,針對災害的蔓延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災害損失擴大。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連降暴雨期間、暴風雪初時等,啟動“常規預案”。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常規預案:
3.4.1.1在連降暴雨期間,暴風雪初時等惡劣氣候下,各搶險隊長、防災車司機均應與應急辦公室保持聯系,隨叫隨到:工程管理部,安質部派人加強各類防災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發現險情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
3.4.2應急響應
3.4.2.1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自然災害的報警后,應盡快趕赴災情現場,針對發生災情的嚴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職責,投入災情事故的組織、搶救和指揮中。
3.4.2.2應急救援專業救援隊隊長或成員接到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啟動命令后,立即盡快通知應急救援組各組長和成員,盡快落實必要的交通車輛。
3.4.2.3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所有成員接到緊急啟動命令后,都應迅速趕赴災情事故現場,接受指揮部或組長的領導,履行各自的職責和任務,緊急起用儲備搶險救援物資,盡快投入搶險救援。
3.4.2.4各參建單位物資供應部、專業救援隊隊長接到緊急啟動命令后,針對發生洪澇災情的性質和指揮部及各搶險救援的應急需求,及時調配提供儲備救援物資和設備及車輛交通。
3.4.2.5所有各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都是公司應急義務搶險救護隊員,在自然災情發生后,必須堅守崗位待命,服從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遣。
3.4.2.6所有員工都是應急義務搶險救護隊的一名成員,在自然災情發生后都應堅守崗位,服從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動,積極投身于搶險救援工作中。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各參建單位員工在自然災害發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進行。
3.5.2根據實際情況恢復對生活區的供水供電,做好恢復工作,防止損壞設備,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醫療應急組及時做好宣傳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飲用水和生活用品供應,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應急小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六
地質災害是:自然變異和人為的作用都可能導致地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當這種變化達到一定程度,其產生的后果便給人類和社會造成危害,稱為地質災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巖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堿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在另一方面,由于地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也可衍生出一系列的其它災害,從廣泛的意義上來說,也可納入地質災害的范疇。如由于地質條件的變化導致的地質農業災害;由于地質體組成元素的影響而導致的人類和生物病變,即地質生物災害等等。因此,廣義的地質災害既包括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地質環境和地質體的變異所導致的災害,也包括由于地質作用和地質條件的變異所衍生的災害。這樣便使得我國地質災害的分類十分復雜。
發生地質災害后,該如何應急自救?自治區資深地質專家、高級工程師錢小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在地質災害發生后,專業救災隊伍未到之前,應及時采取五項必要的避災措施:
首先,不要立即進入災害區搜尋財物,以免再次發生滑坡、崩塌。當滑坡、崩塌發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穩定下來,仍不時發生崩石、滑坍,甚至還會繼續發生較大規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進入災害區去挖掘和搜尋財物。
第二,立即派人將災情報告政府。偏遠山區地質災害發生后,道路、通信毀壞,無法與外界溝通。應該盡快派人將災情向政府報告,以便盡快開展救援。
第三,迅速組織村民查看是否還有滑坡、崩塌發生的危險。災害發生后,在專業隊伍到達之前,應該迅速組織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區和周圍是否還存在較大的危巖體和滑坡隱患,并應迅速劃定危險區,禁止人員進入。
第四,查看天氣,收聽廣播,收看電視,關注是否還有暴雨。根據多年的經驗,并注意收聽廣播、收看電視,了解近期是否還會有發生暴雨的可能。如果將有暴雨發生,應該盡快對臨時居住的地區進行巡查,建立防災應急預案,指定專門的人員時刻監視斜坡和溝谷情況,避免新的災害發生。
第五,有組織地搜尋附近受傷和被困的人員。撤離災害地段后,要迅速清點人員,了解傷亡情況。對于失蹤人員要盡快組織人員進行查找搜尋。特別指出的是對泥石流中受傷人員的救治主要是避免窒息。為此,將壓埋在泥漿或倒塌建筑物中的傷員救出后,應立即清除口、鼻、咽喉內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體內的污水。對昏迷的傷員,應將其平臥,頭后仰,將舌頭牽出,盡量保持呼吸道的暢通,如有外傷應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處理,然后轉送急救站。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七
自然災害在我鎮發生較為頻繁,主要有干旱、洪澇、風雹、病蟲等。這些自然災害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為保證在災害發生前準確地預報和有效地預防,災害發生后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安置、轉移災民和災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市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臨災應急是指上級發布特大災害預報后的應急行為。臨災預報發布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進入臨災狀態,并做好救災準備工作,對重點部位和易發災害的地方要重點關注。
1.啟動救災應急預案,成立救災機構。救災工作實行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社共同參與,全力實施,協同配合,各司其職。
(1)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胡智(鎮黨委書記)、鄧昌艷(鎮長)
副總指揮:盧敏(鎮黨委副書記)、李光福、楊海龍(副鎮長)、劉關蓉(副鎮長)、曹晉松(派出所所長、鎮黨委委員)、何東(副鎮長)。
成員:馬廷祥(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主任、鎮黨委委員)、黃貴洪(財政所所長、鎮黨委委員)、曾小麗(高坪鎮場鎮黨支部書記、鎮黨委委員)、楊牧晨(黨政辦副主任)、彭長生(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楊善春(武裝部副部長)、蔣澤(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主任)、向帆波(衛生院院長)、王祥金(畜牧站站長)。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馬廷祥兼任辦公室主任。
(2)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向市救災辦、民政局和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統一指揮全鎮的災害應急、救災工作和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指揮人員組織災區現場救災工作。
決定派遣搶險救災隊伍,協調解決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市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和增撥救災款物。
及時匯總災情,統一發布災情信息。
接受救災捐贈,分發救災款物。
協調跨單位及其他救災工作。
2.召開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成員、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會議,通報預測的災情,研究、部署預報區的防災減災工作。派出防災監督、檢查人員,赴預報區檢查督促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庫。
3.適時向預報地的村民和單位發出進行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隨時向上級報告災情變化,做好災害快速評估準備,及時提出延長臨災應急期或撤消預報建議。
5.民兵應急分隊組織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6.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含水利)、供電等部門,對預報區內的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要采取緊急抗災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7.派出所做好預報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對重要部位和重點企業加強保衛。
8.經濟與社會事務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在預報區廣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及時平息災害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9.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鎮衛生院等部門做好救災準備。
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1.人員搶險與工程搶險
鎮武裝部迅速調集、指揮民兵應急分隊趕赴災區,搶救、轉移被困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并在受災現場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2.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
衛生院、畜牧站在災后2小時內建立起傷員、家畜救治網絡,迅速組織本鎮醫療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必要時請上級對口支援。災情發生12小時內派出防疫隊伍進入指定區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檢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資供應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財政所等部門要組織調運食品(飲水)、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災后3小時內,食品供應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饅頭、方便面、餅干等)、部分副食(純凈水、礦泉水等)標準供應災民。保證布匹、煤炭、鐵絲、木材等物資供應;負責救災車輛及油料供應。
4.通訊保障
與有關單位聯系,盡快恢復被毀的通訊設施。
5.電力保障
與電力部門聯系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協助災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送、配電設施,保證災區用電。
6.災民安置
災情發生2小時內,鎮人武部民兵應急分隊和其他救援人員一起搶救遇險群眾、轉移和安置災民。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簡易棚、調撥帳篷、對口接待、投親靠友等多種形式,組織群眾自救,救護傷員;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組織群眾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災引起疾病的醫治等救濟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7.災情報送和發布
(1)災情評估。包括以下內容:災情發生的時間、時段、受災面積、成災面積、絕收面積、受災人數、成災人數、被困人數、轉移安置人數、無家可歸人數、飲水困難人數、因災傷病人數、因災死亡人數、倒塌房屋、損壞房屋、損失糧食、減產糧食、飲水困難大牲畜、因災死亡大牲畜、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缺糧人數、缺糧數量、需口糧救濟人數、需救濟糧數量、需救濟傷病人數、需衣被救濟人數、道路、橋梁、企業等受災情況。
(2)災情報送。在災情發生后,6小時內分別報市救災辦和市民政局,災情一時統計不準的,先報受災種類、受災區域、受災面積、受災人口等大致情況,待查實后作詳細書面報告。
(3)災情發布。需要向社會公布的,在征得市上同意后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實施向社會公布。
8.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及災后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農作物以及各類應時蔬菜。組織毀壞溝渠和其他設施的搶修。
財政所、經濟與社會事務辦、國土辦等負責組織、指導、幫助災區進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個別或部分農戶民房因災倒塌的,原則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個院落房屋倒塌的,統一規劃建房。
9.社會治安維護
武裝部、派出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0.氣象及水位監測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及時作好測報。分析預測未來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對可能出現的和已出現的災情、險情及時報告,并提出應對和緊急求援的建議。
11.宣傳報道
黨政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要依據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宣傳提綱和災情統一報道口徑,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工作,傳播救災知識,提高社會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意識,鼓勵、動員民眾戰勝災害,及時平息災害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共建家園。
12、.其他緊急事項
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指定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八
1.1事故類型
事故類型:自然災害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1.2.1大風:
6級以上大風可能造成人員高空墜落、物件高空墜落傷人或設備、吊裝事故。
1.2.2雷暴雨
影響人員視線、增加作業人員風險,造成變配電系統故障等。
1.2.3防臺防汛:
除大風和雷暴雨影響外,積水可能引發生產事故。
基本原則: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發生,保護環境優先原則。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應急組織機構框圖
3.1.2應急預案指揮小組及職責
3.1.2.1組成(具體名單見綜合預案附件)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組員:工會、各部門經理、各區域主管、hse管理人員
3.1.2.2職責
3.1.2.2.1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命令、信號。
3.1.2.2.2負責應急現場內部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和指揮。
3.1.2.2.3組織并實施應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立即向氯堿公司和分廠發出救援請求,并接受氯堿公司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和調動。
3.1.2.2.4組織本應急預案的完善和演練工作。
3.1.2.3應急救援隊專業小組和分工
3.1.2.3.1安全環保小組:負責事故外部報警、協助消防搶險、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及維持應急日常管理。(安全環保部)
3.1.2.3.2生產搶險小組:負責事故內部報警;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調度工作;負責向指揮組提供處理事故搶險的技術作業方案;負責調用搶修隊伍;負責事故搶險人員的組織、實施。(生產運行部)
3.1.2.3.3后勤保障小組:保障應急車輛的臨時調度,并做好后勤工作;同時負責聯絡協調衛生部門做好事故發生時的醫療和救護工作;負責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綜合管理部)
3.1.2.3.4物資器材小組:負責落實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件的供應工作。(商務部)
條件:根據氯堿應急聯動中心發布的預警信息啟動。
方式、方法:機械公司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通知公司職能部門進入預警狀態;指令各部門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5.1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5.1.1 24小時有效報警裝置:
公司內事故報警方式采用內部電話和外部電話(包括手機、對講機等)線路進行報警。
5.1.2 24小時內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公司內應急救援人員之間采用內部和外部電話
(包括手機、對講機等)線路進行聯系,應急預案指揮部成員的電話必須24小時開機,禁止隨意更換電話號碼的行為。特殊情況下,電話號碼發生變更,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由綜合管理部在第一時間向各成員和部門發布變更通知。
5.2信息上報
5.2.1根據氯堿應急聯動中心發布的預警信息做好預防措施的落實。
5.3信息傳遞
5.3.1處置程序見下圖:
5.3.2報警內容
1、事件發生單位的名稱、時間、地理位置;
2、人員亡情況;
3、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4、現場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情況;
5、救援請求。
6.1響應分級
出現事件后一律上報氯堿公司應急聯動中心。
6.2響應程序
凡發生重大報警事件,在現場應急處置的過程中,搶救人員應保持鎮靜,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并按以下步驟行動:
(1)最早發現者向區域負責人詳實匯報所發生的情況,請求支援。
(2)區域負責人在接到報警信息后,馬上通知相關人員采取應急措施:匯報公司相關領導。
(3)成立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4)請求分廠區應急聯動救援。
6.3處置措施
6.3.1公司各部門廠房、辦公設施及施工現場等的防范措施
(1)出現六級以上大風天氣,現場所有涉及登高及吊裝作業項目一律停止。
(2)各項建筑注意防雷接地工作,對處于相對低洼處的設施,應備好排水設備,以防發生內澇現象。
(3)在暴雨、大風來臨前,檢查并關好部門廠房、辦公樓等各處門窗,切斷電源,并加強對現場巡視,防止房屋、設備進水。
(4)如果發生現場所有排水設施投入運行,仍不能滿足需要,應立即匯報公司防臺防汛領導小組,增加抽水、排水設施。
(5)指揮組織現場所有施工人員立即離開現場到安全地方;
6.3.2公司代管配電室的防汛措施:
(1)定期檢查配電室的防雷接地是否完好,備好照明燈、應急手電、潛水泵等防汛設備。
(2)汛前檢查配電室防雨水能力,有不足的進行整改,以防發生漏水現象。
(3)室外開關箱、端子箱因工作、操作需要打開的,應及時關好。
(4)汛期運行、檢修人員應增加對配電室巡檢次數,發現有漏水、進水現象,立即采取措施,帶保護的設備應緊急采取防誤動措施,并匯報公司主管領導。
各生產裝置操作室內設置事故救援柜,救援柜內配備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過濾式防毒面具、化救防護服等個人防護器材以及應急燈、滅火毯和若干搶修工具。接觸酸堿作業現場設置事故應急洗眼淋浴器。現場配置的各種消防和防護器材、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由各工段明確專人負責,使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當應急物質與裝備不能滿足需要時向所在區域生產方求援。
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九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我市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減少自然災害對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1.2編制依據
《國務院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民政部《關于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廣東省自然災害救濟工作規定》、《廣東省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和《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市政府統一領導,各區政府主管,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4)依靠群眾,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發生的臺風、暴雨、干旱、風暴潮、嚴寒、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嘯、地震、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1自然災害分類:我市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2自然災害的分級。自然災害分為特大自然災害、大自然災害、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見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3.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處置我市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指揮中心是其日常辦事機構,依據市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參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民政局、財政局、貿工局、發改局、國土房產局、建設局、交通局、衛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監察局、規劃局、教育局、體育局、氣象局等部門以及無委辦、三防辦、森林防火辦等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指揮全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監督檢查救災應急工作人、財、物的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區級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根據災情派出救災工作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決定請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決救災應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問題。
3.1.2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民政局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災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草擬應急預案;匯總分析災害信息,提供應急決策參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災;與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負責管理避險場所,按要求及時予以開放,接收求助群眾;負責管理救災物資,發動社會捐贈;負責安置受災人員生活,向災民提供糧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資;負責處理死難人員尸體;負責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廳、民政部的申請救災款物的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恢復、重建倒塌、損毀的民房;請求其他部門支援等。
1.職責。負責救災的總體協調;上報災情;對外通報救災情況,請求支援;對救災提出建議;撰寫救災款物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災民恢復、重建倒塌、損毀房屋等。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處長、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財務審計處處長。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務審計處、局辦公室部分工作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1.職責。管理救災物資;組織社會捐贈;分發救災物資。
2.組成人員。捐助中心主任、慈善會秘書長。由捐助
中心牽頭。
1.職責。運輸、保存、處理死難人員的尸體。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殯改辦主任和殯葬管理所所長,市民政局殯改辦、殯葬管理所組成。由市民政局殯改辦牽頭。
1.主要職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災害發生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
2.組成人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副處長、財審處副處長,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審處部分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各區政府設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辦事機構,負責本區災害救助工作。
3.2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展開工作,市、區民政部門可根據自然災害處置環節要求,成立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可分別啟動市、區總體應急預案規范的12個基本應急行動組。
3.3有關部門職責
市民政部門與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聯絡員制度,及時通報災情,共同制定防災減災計劃。
市氣象局與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災害天氣信息通報聯絡機制,提前做好防災減災和救助應急的準備。
市財政局建立救災專項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安排年度預算,保證救災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衛生局及時對因災死亡人員進行醫學鑒定,出具死亡證明書;對避險場所進行消毒等。
市貿工局、發改局對救助物資的籌集給予協助。
教育局、體育局保證將列為避險中心的學校、體育場所及時對市民開放。
建設局、國土房產局、規劃局參與災后重建工作,做好解決劃地、建設指導、規劃等工作。
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供救災專用頻道。
其他相關部門依職責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4.1救災資金保障
市民政局協同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深圳自然災害狀況、發展計劃,按照國家預算法,擬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
4.1.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市區財政安排救災資金預算,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實施。
4.1.2市區財政部門應根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劃撥專款,落實各項救災物資、救災裝備等相關費用。
4.2救災物資保障
市民政局會同市貿工局、發改局等部門,建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災物資儲備庫,儲備帳篷、衣、被、凈水設備等救災必備物資。
4.2.1民政部門通過購買、組織社會捐助等方式儲存一批救災應急物資;
4.2.3市民政局、貿工局、發改局等相關部門應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無委會應保障通訊網絡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通暢。
4.4救災裝備保障
市、區民政部門應根據深圳自然災害救助實際需要,配備救災專業裝備及車輛、電腦、相機等相關基礎設備。
5.1災害預警預報
自然災害的災情預警預報是指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5.1.1氣象、水利、地震監測部門發布的各類災害性預報,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產和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對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應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及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通報。
5.1.2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以及上級民政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結合地區的自然、地理、人口、經濟等綜合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災害威脅的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預測,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5.2災情信息管理
5.2.1災情信息報告制度。
(1)區政府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并于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和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報,報告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對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民政廳和民政部。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區政府報告后,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廳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穩定之前,市、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民政局每天9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10時前向省民政廳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區民政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區民政局報告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報省民政廳。
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包括災害的種類,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含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要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5.2.3災情核定
(1)市、區民政局參與調查評估工作,與農業、水務、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共同核定災害損失情況(損失情況主要包括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
(2)與有關部門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核實。
(3)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區民政局在核定災情后,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5.3預警救助信息的發布
5.3.1深圳市氣象局及時發布臺風、熱帶風暴、暴雨的預警信號。深圳市電視臺根據不同的預警信號,公布民政部門開放的避險站、避寒、避暑場所(發布公告信息見附錄)。
5.3.2市、區民政部門通過電視臺、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發布轉移安置災民、實施社會捐助等事項。
5.4災害預防救助機制
5.4.1我市氣象部門發布黃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或黑色暴雨預警信號時,開放全市避險站。
5.4.2氣象部門發布黃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紅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社會福利中心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黑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氣象部門發布紅色高溫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避暑場所。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我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三級:一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或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組織指揮處置;二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處置;三級響應由自然災害發生地的區政府組織指揮處置。
6.1三級響應
6.1.1啟動條件: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為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等級。
6.1.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區政府根據自然災害發生情況啟動三級響應程序。
6.1.3響應措施
自然災害發生地所在區政府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在事發后15分鐘內啟動以本轄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區政府負責實施各項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災情,對初步判定屬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自然災害,應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救災工作,并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辦公室全體人員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24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指導核實災情。
(4)綜合分析災情后,或應區政府請求,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安排和協調市級應急行動組提供救助。
6.1.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政府決定三級響應終止,并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6.2二級響應
6.2.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自然災害時,災害損失達到大自然災害等級。
6.2.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啟動二級響應程序的建議,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及時啟動。
6.2.3響應措施。
在三級響應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省民政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前往受災區域,與受災區領導共同指揮現場救災工作。
(2)相關單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專款3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 3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2.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副組長(民政局局長),決定二級響應終止。
6.3一級響應
6.3.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的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達到特大自然災害等級。
6.3.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程序建議,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同意后,及時啟動。
6.3.3響應措施
(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
(1)辦公室全體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前往災區靠前指揮。
(4)6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核實災情。
(5)綜合分析災情后,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
(6)向災區分配救災物資和資金。
(7)組織發動社會捐贈。公布接受捐贈
(二)相關單位采取的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專款5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5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3.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決定一級響應終止。
6.4信息的發布
6.4.1自然災害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應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規范的渠道和口徑統一報道和發布。
6.4.2重大災情及救災救助情況應由市民政局審核后發布。
6.4.3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6.4.4信息發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原則上,中等自然災害、小自然災害的救助和恢復重建資金由區財政解決,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由市、區共同分擔。
7.1災后救助
7.1.1根據救災工作臺帳,繼續做好災民的救助工作,保證他們的衣食無憂,并給予一定的醫療救助金。
7.1.2災民救助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1.3市、區民政局繼續通過募捐、購買等方式準備好災民救濟衣被和救濟糧等。
7.1.4災害發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難的災民,符合條件的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7.2恢復重建
災民的倒房、損毀房重建工作由市規劃部門統一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部門共同參與,由區政府負責組織,統一實施。恢復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助相結合的方式,以自建為主。根據災民的實際情況,建房資金采取以下兩種方式解決:一是有經濟負擔能力,承擔大部分,政府補助一部分,社會互助一部分;無經濟負擔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濟和社會互助。
7.2.1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受災區在災情穩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倒房情況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7.2.2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受災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善后處理組和災后重建組指導協助區建設、國土、規劃等部門落實有關具體工作,并跟蹤恢復重建工作進度。
市、區民政局要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要經常宣傳災害預防知識,增強群眾自救能力。
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一)特大自然災害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災情: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90天以上;
(2)12級以上風暴潮達5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級以上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
(5)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損失5000萬元以上;
(6)交通癱瘓;
(7)直接經濟損失占上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30%以上;
(8)造成國內影響。
(二)大自然災害是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4)6-7級地震等(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
(6)交通中斷;
(7)直接經濟損失占本市上年國民生產總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內影響。
(三)中等自然災害是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60天;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以上;
(5)通訊供電間斷影響;
(6)鐵路公路短期無法使用;
(7)直接經濟損失占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內影響。
(四)小自然災害是指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30天內累計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熱帶低氣壓造成影響,風暴潮達5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級以下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災害損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災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數量低于市屬房屋總數的20%、直接經濟損失低于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農作物受災面積低于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交通一度受影響;災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響。以上災情可視為小災害。
9.2預案管理
9.2.1各區政府制定本區的應急預案。
9.2.2本預案涉及的職能部門,如因機構改革等原因發生職能轉移,其職責隨職能轉移,該職能自然劃轉,由承擔原職能的新部門負責。
9.2.3本預案將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適時修訂、補充。
9.2.4本預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釋。
9.2.5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